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日益标准化。但当一大公司处于多重连接系统的每一台计算机都使用同一种操作系统软件时,一个进入一台计算机的计算机破坏者,就会自动地访问所有的计算机。使用一种叫做“病毒”的程序,破坏者可以破坏掉所有计算机中的许多数据,如果这样的公司在它的操作系统软件中做一些微小的变化,实际上就可消除在同一时间无经授权就可访问所有计算机的现象。并且,在操作系统软件上所做的改变并不会使公司的计算机的兼容性受损。因此实施这样的改变对公司来说是可取的。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的话,能支持文中的结论?

(A)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标准化已使不同公司之间的计算机的兼容性增加。

(B)改正由于计算机病毒程序入侵而造成的破坏的费用要比预防它昂贵得多。

(C)对一个公司来说,维持不兼容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的代价不高。

(D)有其他类型的不依赖于计算机相互连接的破坏性计算机程序。

(E)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在他们内部的计算机之间共享数据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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